接到了这份议案,议长黄宗羲顿时也觉得十分棘手,其实黄宗羲啇毅设立参政院这个机构非常赞同,因为毕竟是有了一个可以让士大夫们发表自己观点的地方,而且也和他思想中,建立一个评断天下事非的机构十分吻合,因此这两年的时间里,黄宗羲也十分努力的工作,希望尽力将这个机构完善起来,真正发挥作用。
黄宗羲并不是迂腐的人,他当然也知道,参政院能否长期存在下去,至少在目前完全取决于商毅的态度,虽然说商毅对参政院一直比较支持,接受了不少参政院通过的提案,也指责政府的提案也比较宽容,当然黄宗羲还是利用自己议长的身份,否决了一些言辞态度比较激烈的提案,以免过于刺激了商毅。
但这一次的提案黄宗羲不好拒绝,因为这次联名的议员比较多,达到必须讨论的标准,但这里面的利害关系,黄宗羲十分清楚,因此他也不敢决定,于是和几名执委商议之后,和两各代表执委,来找王夫之,说明事情的原委,请王夫之代为转告商毅。
王夫之也颇有些意外,甚致怀疑这会不会是清廷的谍间人员在捣鬼,因此也立刻向商毅作了汇报。
因为商毅是把参政院当未来的议会再试行,因此也十分重视参政院的事务。虽然说现在的参政院还不俱备议会的功能,顶多也就相当于是个政协,但对于参政院通过的提案,如果是可行的,商毅也都会釆纳,有些本来就是商毅准备实行的事情,也归于是参政院通过的提案,表示自己对参政院的重视。而不可行的,也都会以内阁的名议,给予一定的解释。
不过这一次的提案,商毅也知道,是一个大麻烦。虽然说就算提案通过,自己可以不予采纳,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把自己推到了参政院的对立面,毕竟这一次提案更像是一个试探,可以知道自己在参政院里的支持率到底怎么样。
但商毅也否认了这是清廷的谍间人员捣鬼,因为清廷的谍间人员不可能明白,商毅设立参政院这样一个机构的最终目地,而在目前阶段,参政院对自己的权力根本构成不了危胁。如果打算在这方面入手,那就太神了,除非清廷中也有人是穿越来的。因此这应该是参政院本身出现的问题。毕竟议员当中参进一部份明朝的遗老遗少,这也是正常的事情。
另外出现这种情况也并不奇怪,因为在君主立宪制度建立的早期,在皇权和议会权力并列的阶段,必然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双方早晚都发生权力的冲突,如果议会权力大于皇权、就会直接否定皇权,借机加强议会的力量,如皇权大于议会的权力,好一点的话,皇帝会借机把议会变成自己的橡皮图章,糟糕的就会直接解散议会。
商毅当然不希望把参政院变成自己的橡皮图章,那样的话就和眀朝也就没什么区别了,自已也没有必要捣鼓出这么个机构,但商毅同样也不希望让参政院走到自己的对立面去,事事和自己对着干。虽然参政院在未来肯定会成为自己建立的国家唯一的立法机构,不过在相当一段时间里,自己也必须保留足够的权力,让权给议会是大势所趋,但并不是一下全放,而是逐步放权,循序渐进,而在这期间,自已和议会都要尽力保持好关系,这对以后的国家体制,攺治模式也是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
因此回到这一次的事情上来,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参政院表决的结果,没有通过这次提案,这样自己和参政院也能保持良好的关系。当然商毅还是有相当的自信,绝大多数的议员不会放弃自己,而去选择一个已经不可能复兴的腐朽朝廷。但凡事都有万一,最好还是能了解一下大多数人的心态为好。
想到了这里,商毅忽然问道:“王先生,我听说黄先生在参政院里制定了这样一条规定,大致的意思是:任何提案只能讨论一个时辰,如果在一个时辰内还不能进行表决,那么就暂时放下来,讨论下一个提案,等第二天再抽一个时辰来讨论。这样的提案被称为剩余提案,而且每天只讨论一条剩畲提案,如果有多的剩余提案,则无限制的向后推延,是吗?”
王夫之点了点头,道:“回禀大王,确实有这么一条。”
原来按商毅要求,在参政院里讨论任何一条提案,必须是无人要求发言的时候,才能进行投票表决,只要是还有人发言,就必须让他说下去,这是为了保证每一位议员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但这也造成一个不好的后果,就是有些提案时,双方会各不相让,唇枪舌战,无休止的讨论下去,曾经就出现过一条提案连议了三天,都没法进行投票表决,结果后面压下了一大堆提案。因此黄宗羲才想出这么一条制度,否则这日子就没法过了。另外也是有意为难一下议员们,如果为一条提案纠缠不清,就别想再玩别的事情。
而这一条制度建立之后,参政院的效率也提高了许多,因为老是讨论一个问题,大家总会烦,等到时候自然也就会不玩了,赶紧投票吧。如果还有人仍然不依不饶,还要胡搅蛮缠,也会引起公愤。因此议员们也都学了适可而止,这也算是参政院的一个进步吧。
商毅也点了点头,笑道:“好吧,那你就去告诉黄先生,让参政院去讨论这一条提案吧。”
第五卷 飞天篇 第一四三章 提案(下)
黄宗羲制定的这条规则,虽然使参政院的效率提高了不少,其实也存在这很大的漏洞,也就是如果有人想故意捣乱,还是可以把某一项提案给搅黄的。商毅当然不想把这次提案的讨论给真的搅黄,但可以拖延几天时间,看看其他议员对这一提案到底是什么态度,然后再根据情况,做出应对的办法,当然也有可能什么办法都不用想。
果然就在第二天,参政院对南京政府是否应该出兵南征的提案进行讨论,就在黄宗羲宣布了可以开始提问之后,就立刻展开了一番唇枪舌战。而且很快就分成了泾渭分明的两个阵营,开始了激烈的争辩。
支持这一提案的议员当然不是从大局的角度出发,而是死死的抓住“谁是正统“这一点不放,坚持认为商毅是明朝的旧臣,举行南征就是以下反上,以臣反君。但反对这一提案的大臣也毫不相让,虽然他们也承认,商毅确时曽是明朝的旧臣,但历史上以臣反君的事情多了,二十二朝的更替,绝大多数都是以臣反君,比如周代商、晋代魏、唐代随、宋代周,结果不都建立了新朝吗?而且唐宗宋祖都被公认为一代明君,如果按正统的观点,他们不都是反叛之人了吗?因此明朝气数己尽,商毅取代眀朝,建立新朝,又有什么不对呢?
支持的议员当然不能接受这种观点,于是引经居典,找出种种圣人之言、著名经典上言论,从三纲五常,到天理人道,来证明以臣反君绝对是大逆不道。在这方面他们确实有优势,因为儒家的先贤、经典基本都是以维护统制阶层的利益为主,决不会认可以臣代君的行为。当然儒家思想能够在中国思想、学术方面取得统治地位,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原因。
但反对的议员也早有准备,在引经居典上,他们找不到多少可以与对方抗衡的武器,但可以抓住各种实例,就像开始所说的,二十二朝的更替,绝大多数都是以臣代君,历史上己经无数次的出现过了,在大量的现实面前,任何空泛的经典言论都是无效的,因为如果完全按儒家的说法,二十二朝都是谋朝篡位的叛臣,没一个是好人了,而出仕各朝的儒家先贤圣人,岂不都是在帮助叛臣了吗?
这时参政院里一共有议员三百一十七人,来自社会各层,士农工商基本都有一定的比例,当然也有一部份是商毅安排的人选。但从总体来看,支持这一提案的人并不多,总共只有三四十号,而经常发言争辩的,只有十几个人,其他不过是帮腔助威,而大多数人都是反对这一提案的,而且发言的人也多出了许多,摇旗呐喊,站脚助威的人就更多了。
明朝的遗老遗少其实只有一小部份,绝大多数人其实都是认可了商毅代明自立,一方面是事实不可改变,另一方面也是自己的利益己经和商毅捆绑在一起,商毅完了,自己也好不到那里去,还有一部份议员实际是把参议院当作自己晋身的抬阶,希望通过在参议院里的表现,引起商毅或内阁的注意,获得晋升的机会,因此凡事也都从维护内阁,维护商毅统治的角度出发,这一次正是自己表现的机会,当然也要显露一番。
但发言是一个一个的来,不是谁的人多就谁占优,而支持提提案的人数虽较少,总也有几十号,也能有一些声势,另外明朝的遗老遗少也多是饱读诗书的人,肚子里多少也有一些货,胡搅蛮缠也能对付几句,当然不会被说得无言以对。因此双方的争辩也算是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的。
不过随着辩论的深入,讨论也和过一样的出现了跑题,如南明朝廷算不算明朝的廷缓;明朝是否算是气数已尽,不可挽回;朱元璋起兵反元,是造反还是举义;朱元璋箅不算是赵宋的遗臣;甚致越跑越远,到了孔子孟子周游列国,为什么不去扶保周天子,而去投奔各诸候国等等,也确实应了那一句话:思想有多远,就能走多远。
而这一条提案当然也不出人们预料的成为了剩余提案。再随后的几天时间里,参政院每天都要用一个时辰的时间来讨论这条剩余提案,但双方一直各不相让,而且每天每天的拖挻,也正好给了双方充足的时间,去翻阅资料,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在自己的阵地上无法取得进展的时候,双方也都不约而同的把目标放到了在对方的阵地上取得突破,赞同派从史料中寻找一些虽然掌握了大权,但依然恪守臣节,没有非份之举的例子,如比周文王、诸葛亮;而反对派则从经典中找到不少证明自己言论的圣人语录,如孟子说过: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姜太公也说过: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也。同天下之利者则得天下;擅天下之利者则失天下。
因此就这样在几乎无休止的争辩中渡过了一天又一天的时间,也使这一条提案一直无法进入投票表决的程序。而转眼就到了新年,参政院也厂放假了,众议员们也要回家过年,黄宗羲也只好宣布,等新年的假期结束之后,再重新开始讨论这一提案。
而在自己的王府里,商毅还在偷着好笑,看来一切都是和自己预想的差不多,当然这里有一部份是商毅故意指使,但对方也确实是在全力的配合,才使这一条提案一直拖到了现在,而且从参政院的反应情况来看,就算是进行投票,这条提案被否决的可能性极大,这当然也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就在参政院规定的范围内来解决。
现在参政院运行了两年的时间,商毅也认为有必要对参政院进行一些改进的地方,毕竟这将是未来国会的雏形,在运行了两年之后,也取得了一些经验,并且这形式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因此也可以对它进一步的完善功能,并且发挥更大的作用。
另外在这个时候,商毅也觉得自己应该多考虑在真正统一中国之后,应该怎样治理这个庞大的国家,毕竟这时离统一中国的目标己经并不遥远了,甚致可以说是水到渠成。而且在军事上,已经没有多少地方需要商毅劳神费力,中华军己经是一支有战斗力的军队,前线有各级的指挥官付责,南京有统战部统一布置安排,无论是对南对北的战争,商毅也都可以放心的让他们去完成,而自己完全可以把精力转移到内政方面来。
毕竟打天下是一回事,但治天下又是另外一回事,这是经过无数历史事实证明的道理,更何况自已的目标并不是要重复以前的老路,而是要对中国进行一次大变革,改变中国的历史发展道路,把中国纳入正确的,与历史发展规律相同的发展轨道道路上来。那就更不能马虎大意。
虽然商毅知道历史发展的正确趋势,并且也有一些近代国家在发展过程的经验可以做为参考;另外他也在浙江干了差不多有七年,在南京也干了三年,积累了一些实际的治国施政经验,但这并不等于自己就能管理好整个中国,在历史上并不乏能治理好一州一府的地方官,但晋升到中央去之后,把地方经验向全国推广时,却弄得一团糟,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是北宋的王安石。因为中国幅员太大,地域太广,而且各地之间的发展水平、经济情况、风土人情也都有很大的差异,因此自己决不能拿南京、浙江的经验去硬套在其他地方。
相对来说,东南沿海的商业更发达,对外的接触较多,民风要开放一些,对外来事务,新的观念的接受力也强一些,而西北内地则还是以传统的小农经济为主,民风习俗相对就要保守得多,因此自己主张发展工商业、促进商人办产业办实业,全面走向海洋等等措秩变革,虽然都是正确的,符合历史发展,在南方、沿海地区或许能十分顺利的推行,但在北方内陆地区也许就会遇到不小的阻力。
对于这些情况,都必须要有充份的思想准备,治国不同于打仗,凡事不能硬来,只能慢慢引导,另外就是因地置宜,针对每个地区俱体情况的不同,活动运用。
当然商毅也有优势的地方,就是现在自已建立的是一个新的政权,而一个新的王朝建立,总会施行一些与前朝不同的制度,另一方面由于在王朝之初,即得利益阶层还没有出现,或者说还十分弱小,因此在遇到的阻力也会小一些。因此这也有利于自已推进新的政策。
因此商毅也决定,在新年之后,这些事情,就要开始运行起来。南京府的政策和自己的工作重心,也都将会有一个大的调整。
第五卷 飞天篇 第一四四章 规则(上)
按照南京政府的规定,新年放假六天,从腊月三十到征月初五,初六开始全面恢复各部门的工作。当然在毎天各部门都会留下值班的人员,由其是统战部,几名重要人员都要轮流值班,以防不测之变。
因为中华军开始像南线增加兵力之后,在各条战线上对南明军队都发动了反击,将南明军队都驱逐出了南京政府的领地,在开战前期被南明军队攻占的地方,也基本都收复回来。不过中华军并没有向南明的领地发动进攻,只是在边境驻守,一方面是等后勤供应跟上,另一方面也是统战部决定,在新年之后,再向南明各朝发动进攻,让士兵们过一个好年。
在放假的最后一天,商毅邀请王夫之、李岩、黄宗羲、顾炎武四人到王府来做客,述谈。几个人当然也知道,这绝不会简单的谈天,联络感情,很有可能还是为了那条提案的事情。
王夫之、李岩都是内阁大臣,对参政院的模式也颇感兴趣,因为他们都是读书人,知道读书人都欢喜议论国政,参政院正好提供了这个机会,另一方面,参政院也为内阁、官府提供了一个了解民意民情的地方,在有些时候,甚致可以为内阁决意,提供参考意见,当然要比以前靠御使、巡按去体察民情要强得多。因此也希望能把这个机构保留下去。而黄宗羲是现任议长,顾炎武也被邀请,担任议员,更是希望把这个组织进一步的完善起来,成为一个常设的机构。
果然几个人相见寒喧了几句之后,商毅就问道:“黄先生,参政院己经成立了两年多的时间,你以为这个机构运行如何?”
黄宗羲道:“下可体察民情民意,上可与朝廷相通,上下通达,为前朝历代所未有,大王设立参政院,可谓是开前所未有之先河。”
王夫之和李岩也都频频点头,表示赞同黄宗羲的说法。
这时商毅虽然还没有把英国革命的情况向国内介绍,因为英国革命胜利是1648年,现才刚进入1650年,也未免太快了一点,但也介绍也古罗马共和国、英国早期的议会制度和现在荷兰的共和制度。因此这几个人对议会制度也并不陌生了,尽管现在参政院不像欧洲的议会制度那样有决定国家施政的权力,但和中国过去相比,确实是进了一大步。而且从一些迹像来看,商毅似乎也有将参政院弄成新朝议会的意图。因此几个人对此也都颇有期望。
顾炎武道:“太冲所言极是,不过我观参政院,虽是开前所未有之举,但迹有许多不足之处,办事拖沓,效率甚慢,议员之中好空言大话,往往争论不休,有些发言荒诞不经,有些发言兴篇大论,却又不知所云,有些甚致恶语相加,空自消磨功夫,这些问题若是不加以改进,参政院恐怕难有大用。”
黄宗羲听了,也苦笑不己,他对参政院的这些弊端也确实是深有体会,虽然也想出一些办法,但也是治标不治本,比如这一次,又是连拖了好几天,都没有结果。
商毅笑道:“顾先生所言,极有道理。不过参政院之所以出现这样弊端,在于没有规则,或规则不够完善,因此我在平日也仔细想过,并且制定出了一套详细规则,几位可以看一看,然后大家一起参详。”说着从身边抽出一本册子,递给黄宗羲。
黄宗羲赶忙接过来,打开观看,心里还想着,商毅果然是早有准备。等看了几页之后,黄宗羲顿时忍不住叫了起来:“好,实在是太好了,就应该是这个样子。”
其实参政院里出现这些弊端,商毅一点都不奇怪,因为在历史上议会制度形成的早期阶段,包括在更早的古罗马共和国时代,这样的问题欧美各国中都是普遍存在,并不是只有一家这里独有。实际上大多数的场面比现在的参政院还要乱得多,在议会讨论跑题、词不达义、虽然讨论很热烈,但始终没结果,拖沓时间,一个提案议了几天都议不完。再不就人身攻击,破口大骂,甚致拳脚相加,连耗子动刀窝里反都不少见。
因此在英国议会的早期,在议员进场时,都必须接受检查,以防止有议员会携带武器进入会场,然后因为政见不同拔刀相见。事实上一直到三百多年之后,在议会上争吵打斗的事情,依然在许多国家依然层出不穷。
当然这些问题并不是议会本身造成,也不是不可克服,只要制定出一套相应的会议规则制度,大家都在这些制度允许的范围行事,就能保证议事正常进行了,否则老是这么乱的话,议会制度也不可能一直存在下去,成为各国的主流政治形式,当然会议规则制度的完善,也不是一蹶而就,而是世界各国在长期不断的实践中,才逐步完成的。
在1689年,英国议会就出现了一本叫做《议会》的手册,其中罗列了三十五部当时的会议学着,这就已经开始呈现很多会议规则制度的原则和规则的端倪。
1876年,美国人亨利马丁罗伯特出版了自己的著作《议事规则袖珍手册》,也就是在后来被称为《罗伯特议事规则》,并且很很成为欧美国家的标准会议规则制度,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一直到商毅穿越之前的那个时代,所有的会议规则,也基本都是以《罗伯特议事规则》为基础制定,万变不离其宗。
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容非常详细,包罗万象,有专门讲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有针对会议秘书的规则,当然最多的还是有关普通与会者的规则,有针对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的规则,有关辩论的规则,还有非常重要的、不同情况下的表决规则。但宗旨是保障会议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并尽量照顾到每一个与会者的利益和权利。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各自内心私利的膨胀冲动,求同存异,然后按照规则表决。这种规则及所设计的操作程序,既保障了民主,也保障了效率。
而且有一些细节规则后面的逻辑原则,也是十分有意思的。比如,有关动议、附议、反对和表决的一些规则,就是为了避免争执。例如说是辩论,但持不同意见的议员在规定的时间里,名义上都是在向主持的议长或委员会主席说话,而不能和自己的对手"叫板"。因为两位议员一但对上话了,就是必吵无疑,议会也就变成了吵架的场所。而且发言的时候拖堂延时,或者强行要求发言,或者在别人发言的时候插嘴打断等等,也都是不允许的。
《议会》和《罗伯特议事规则》的中译本商毅手头上都有,但这两本书都是大部头书,内容广泛又复杂,不可能一下子全部拿出来,因此商毅对此也进行了相当的简化,是从中抽取了最主要的原则,大体形成了这样几条规则:
一、会议设有主持人,一般情况下主持人由议长担任,如果议长不能出席会议,则在十六名执委中选择一个人来主持会议。主持人专门负责宣布会议制度、维持会场秩序、执行会议流程,并发配发言权,而其他执委的责任是协助主持人的工作,监督与会者,并提醒主持人有违规行为。会议的主持人和持委必须保持公正中立立场,在主持期间不得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总结发言,不无故制止议员发言,以免其态度影响其他与会者。但可以参与投票,如果是举手表决,主持人和持委必须是最后表决。
二、一个提案被提出来以后,它就是当前唯一可以讨论的议题,必须先把它解决了,或者经表决同意把它先搁置了,然后才能提下一个提案;但必须等无人发言时,才能进行投票表决,并甴主持人决定;而必须进行正、反两方分别的表决,缺一不可。不可以正方表决后,发现已经达到表决额度的要求,就认为没有必要再请反对方表决。
三、所有与会者发言之前必须举手,而且必须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允许之后才能发言。发言者必须起立,每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超出时间,主持人可以制止其继续发言,对一次提案的发言,一人不超过二次。未经允许而发言,超过间时强行发言,都将记违规一次。
四、意见相左的双方,应轮流得到发言权:辩论的时候有人请求发言,主席应该先问他持的是哪一方的观点,发言人必须以“赞同”或“反对”来回答,以明确表示自己的观点,如果其观点与上一位发言人相反,那么他有优先权。发言内容必须围绕当前待决提案,并且不得与以前的发言人类同,如果发言人的言论显得与提案无关,或内容重复,主持人应该制止其发言。违者将被给予警告;
五、发言人只许对会议主持人说话,发言过程中绝对禁止对提案人、以前的发言人进行人身攻击;也不许对他人发言中的逻辑漏洞和语言错误进行性攻击,发言是能围绕提案本身进行,只许就事论事,不能怀疑提案人、以前的发言人的动机,违者将被给予警告;
六、在一次会议其间,三次警告算一次违规;二次违规,将被逐出场一天,在同一期限内,被三次逐出场,则除消其本届议员的资格。
第五卷 飞天篇 第一四五章 规则(下)
当然这六条规则全都是大条例,在下面还附有一些小条例,和对每一条规则详细的解释说明,因此也让人看得十分清楚。
同时商毅也对提案模式进行了的标准化制定,这也是为了防止一些议员的提案漫无边际,不知所云,或者纯粹就是发牢骚话,再不就是一些根本无法做到的事情。当然这在《罗伯特议事规则》中也有说明。
按照《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规定,一个标准的提案,必须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俱体的方法、实施了该提案之后产生的效果、完成提案所需要的条件,如资金、物资等等的来源等六个大要素,而非一个空洞的大话题。所有未按规定格式的提案,一率不得受理。
说白了就是让提案者自己要想一想实现或解决这个提案的办法,而不是只知道抱怨,牢骚,只知道提出问题,而却把解决问题的事情扔给别人。而这一点在中国,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都由为意义重大,因为中国人一向喜欢空谈阔论,而缺少实干的精神。
另外一点就是,一旦参政院对某一提案做出了决议,在一年之内,不再接受类似的提案,除非发生了特殊情况,可以除外。这是为了防止一些议员因为自己的提案未能通过,而故意反复提交,浪费时间和精力。
虽然商毅尽量简化了《罗伯特议事规则》,但这毕竟经过几百年经验总结才得出的规范,因此黄宗羲看了之后,也惊叹不己,差不多是一个字都不用改了。而另外三人看了,也都赞不绝口,认为如果按照这六条规定进行约束,参政院的工作完全可以正常运行起来。
其实这一套规则商毅早就拟定好了,不过在一开始并没有拿出来,主要是因为在一开始,商毅只想把参政院办成政协,而不是议会,并不希望参政院成为一些人限制自己和内阁的阵地,因此也有意让参政院运行的效率低下,以免过多干涉自己施政。同时也是想看一看参政院成立之后的效果再说,而且让议员自己去感受一下没有规则的苦痛,这样自己的这套规则,也就容易让人接受。
而现在大局己定,参政院运行了二年多以后,也基本被人接受,至少参政院里的议员们都希望参政院能够保留下去,虽然说议员还不能算正式的官员,但有一个可以发表自已政治观点,并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参与政治的地方,还能吵架骂人,当然都不会拒绝。另外也有相当一部份人希望能够把参政院尽量完善,好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次被商毅邀请的四个人,基本都是这个态度。
因此商毅拿出了这一套相对来说已经十分完善的会议规则,当然也一下就被接受了下来。由其是黄宗羲,他是这四个人里唯一在原明和南明弘光朝廷中都出任过重要职务的官员,也参与于许多次朝廷决议的讨论会议,当然知道有八成以上的决议讨论都会在无休止的跑题和互相攻击中不了了之,包括黄宗羲自已,也在为数不少的讨论中攻击别人,或是差开了议题,但等他担任了参政院的议长之后,才明白这个家都不好当,虽然他也想了一些办法制度,但都不能根本上解决这此问题,黄宗羲也是举双手赞成,同时他也想到,如果以前明朝有了这些制度,也不致于落到现在这一步了。
等几个人都大致看完了这套会议规则之后,商毅这才道:“今天我请四位先生过来,并不仅仅只是为了制定参政院的制度,还有就是我们在未来建立新朝之后,将釆用什么样的体制,参政院、内阁将在未来的新朝当中,将会是什么位置。”
四人听了之后,也都凝神注意听着商毅接下来的话。现在南京政府夺取天下,确定是指日可待,因此商毅开始考虑新朝的各种体制,也是十分正常的,而且他们当然知道,商毅绝不会无缘无故的说这一番话,一定己经是做好了充份的准备,就好像是来出这一套完善的会议规则一样。
甴其是商毅提到了内阁和参政院这两个机构,内阁自然不用说,这是明朝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演化形成的,一套己经十分成熟和完善的中央行政管理制,甚致也可以说是集前朝的三公九卿制、三省六部制之大成;而参政院是商毅创立的一个全新机构,从商毅制定出这一套完善的会议规则来看,他是非常注重这个机构,决不是一时的权宜之举,因此也可以预见,这两个机构一定会在新朝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王夫之是现在的内阁首辅,李岩是次辅,同时兼任着统战部部长,虽然说现在统战部要比内阁优先,但这是在战争时期的特殊安排,一定新朝建立之后,肯定还是以内阁为主导。而黄宗羲是议长,顾炎武也有竞选一批执委的打算,因此也都是关纟到他们的切身利益。
商毅顿了一顿,道:“新朝正式成立之后,政府机构将分为立法、行政、执法三个部份。参政院将改名为国会,分上下两院,上院由出仕、闲置官员,军队、推举贤士组成;下院由各省按士农工商选派,一切的国家方针、立法,朝政大事,战争、官员任命,都需由国会讨论、投票表决,通过方可执行,未能通过,则不可执行,为立法权;而内阁付责执行由国会通过的提案,为行政权;而刑部、大理寺、监察院为司法机构,行使立法权。”
说着商毅拿出三张卡片,放在桌子上列成一排,上面分别写着国会、内阁、司法。
商毅接着又道:“这样国家三权分立,互不干涉。但以国会为主,内阁、司法机构的官员,执行事务都需通过国会表决,并受国会监督,但国会不得干涉内阁、司法内部的行政、执法事务。”说着将写着国会的卡片稍稍推得高了一些。
四个人听了,虽然也有些意外,但并不感到太意外,毕竟现在这四人都是熟知古今史书,而且也有相当的从政经验,知道商毅所说的三权分立,其实就是一种权力平衡,互相牵制,不让一家独大,这是任何一个帝王都会采用的手段,并不足怪,因为帝王的精力有限,不可能事事亲躬,必须要将权力分配给大臣,但大臣的权力多了,又会危胁到皇位,因此在分配权力的时候,必须制造平衡,同时也要专设牵制、监视大臣的机构。
当然像商毅这样分配权力的,在中国历史上到是第一次,如明朝的内阁制度,就是由内阁一手包办立法和行政,司法纟统虽然有三法司来管理,但三法司依然属于内阁的下属机构,还是要受命于内阁。而对内阁进行牵制的,一是六科给事中,他们有权力驳回内阁的决议、二是御使台,他们的权力是弹亥任何大臣。但六科给事中、御使台依然还是属于内阁的下属机构,说白了最终还是容易受制于内阁,因此皇帝真正依赖牵制,甚致打压内阁的,是卫厂系统和太监。但这种权力的分配,是以牺牲行政效率为代价的。
而商毅的分配,到是真的彻底将权力分散,国会的权力将大大提高,拥有立法、决议和官员任免、监督权;但最重要的行政权却依然在内阁手里,因为县官不如现管,国会只能决定做什么事,但怎么做事,还是内阁说了算;而司法纟统也彻底独立出来,不在受制于内阁,当然在三权之中,司法系统还是最弱的一个。
因此从权力平衡,互相牵制的角度来说,这样的权力分配方式,确实要比以前的历朝历代合理得多,如果国会能够按商毅制定的会议规则来行事,也能够极大的提高决议、行政效率,总比什么事都争吵不休好,如果再能够排除厂卫系统和太监系统参于进来,也未偿不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权力分配方式。
当然几个人也都道,这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商毅当然可以全无顾忌,但其他人都不好插言,因此也都听着商毅说,但没有一个人开口发言。
而商毅也明白这一点道理,也没有向他们询问,“怎么样?”“这样好不付”之类,接着又道:“新朝的政府制度大体就是这个样子,那么再说皇帝的位置。”
说着他又拿出一张写着“皇帝”两个字的卡片,放在最上方,道:“皇帝虽然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并且有批准国家政策、决议、法律、战争和任命各级官员的权力,但在一般情况下,不参与国家的决议和行政,不能违反国会的决议,也不能干涉内阁和司法的工作,皇帝将只是做为国家的最高像征,和全国的精神力量存在,也就是所谓的虚君。”
说完之后,商毅将那张写着“皇帝”的卡片,移到了另外三分卡片一侧偏上的地方。
第五卷 飞天篇 第一四六章 制度(上)
这一次四个人确实都被吓了一大跳,如果这一番话是从任何一个官员口里说外来的,都会被视为是大逆不道,因为君主掌握绝对权力,在这个时代绝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哪怕是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的思想成就,己经达到这个时代中国的最高峰,哪怕是他们的思想中都包含了一定的民主思想,那怕他们的思想中对皇权都提出过一些批判,但绝对都没限制皇权,架空皇帝的意思。
就是另一时空里,对皇权的批判最为严励的黄宗羲,但对皇权的限制,也不过只是提出“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而在这一点上,和过去的思想者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说白了仍然是把控制皇权的希望寄托在皇帝的自我意识上。
但这番话由商毅说出来,就完全不同了,因此几个人一时都有些不知所措,心里又是惶恐,又是惊讶,多少还有一些期盼,而且谁也不敢接嘴,一时整个大厅里都静了下来。
商毅当然也知道,限制皇权的思想在这个时代的中国绝对是石破天惊一般,也不指望他们能够马上接受和消化,接着又说道:“几位先生都是才学足备,熟知经史之人,应该知道,自商周始,上下四千余年,我中华经过了二十二朝更替,然而历代以来,治世少,乱世多,明君少;昏君、庸君多,何也?”
当然他也不指望几个人能说出自己满意的答案,接道:“各位也许都能想出许多的原因,但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君权无限。因为皇帝拥有绝对的权力,没有任何的限制,因为就可以把国家和人民做他一个人的私产,供他一人的亨乐,如果是遇到明君、贤君,或许还能有所克制,但若是昏君、庸君则是为所欲为,无所忌殚,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于是屠毒天下之肝脑,敲剥天下之骨髓,以博我一人之产业,奉我一人之亨乐,视为当然。”
黄宗羲的脸色微微有些变化,因为商毅说的后几句话,和他正在写的【明夷待访录】一书中颇为相似,但这本书现在还只有初稿,尚未完成,连看过的人都很少。虽然他不知道商毅引用的就是【明夷待访录】里的原话,只是作了一些改动,但也确实是触发了一些共鸣,因此终于开口道:“大王以为按这样行三权之分,虚设君位,就可以解决这些问题吗?若是虚君位而以权分三立,但又如刚才大王所说,皇帝仍有批准国家政策、决议、法律、战争和任命各级官员的权力,岂不有互相矛盾吗。”
商毅点了点头,笑道:“所以一国之中,最高的并不是皇帝,而是……”说看,他又拿出一张卡片,放在所有卡片正中的最高位置,道:“宪法。”
黄宗羲怔了一怔,道:“宪法?”
商毅道:“宪法不同于以前各朝的律法,而是对国家制度、组织、各级官员权等各个方面的基本原则的总体确认,也就是说国家的一切事物、行为、人员,都必须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活动,也包括皇帝在内,也就是说,那些权力归皇帝,那些权力归国会,那些权力归内阁,都会在宪法中明确详细规定,因此皇帝的行为,权力,必须受宪法的约束,不能超过宪法的范围。古时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么现在就是皇帝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只有这样才能约束住皇帝的行为,不能让其为所欲为。这个叫做君主立宪制。”
第3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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