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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慕容羽哭笑不得地看着她,搞不懂这个丫头到底是真的不怕他,还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有胆子这么同他讲话,“我买来送人不行啊?”
    顾清梅闻言,赶忙数了二十套花样子,连同那十两银子都给他推了回去,“你救我一命,我没什么别的感谢你的,这些花样子就算是我送给你的好了。”
    慕容羽却只是拿起那二十套花样子,丢给一旁的贴身侍卫随风,然后笑吟吟地看着她说:“我救妳的那件事,妳不是打算以身相许了吗?还是妳变了主意,想用这几套花样子就算报答我了?”
    顾清梅听他说得有些嘲讽,也不生气,只是低头从放戒指的小盒子里拿出一把戒指,数了二十个,放到桌子上,“喏,这是赠品,送给你的。”
    顾清阳这时走了过来,冲他抱了一下拳,面上有淡淡的笑容,“慕容公子。”
    慕容羽冲他一呲牙,目光看起来有些嗜血的阴沉,“怎么样?有没有兴趣再跟我过过招?”
    顾清阳断然摇了摇头,“我已经输了一次,不想再输第二次。”
    “你是故意认输的,别不承认!”慕容羽淡淡地说。
    顾清阳默然一笑,“若是慕容公子愿意的话,下次我让我堂哥去跟你过过招,他是武秀才,功夫也还可以。”
    “好啊!”慕容羽欣然答应他的提议,抬头瞥了一眼蔚蓝色的天空,笑道:“晌午了,不如让我蹭顿饭吧!”
    顾清阳笑了笑,“粗茶淡饭,还请慕容公子不要嫌弃。”
    慕容羽转身,对跟在身后的几名侍卫道:“帮顾姑娘把摊子收了,咱们今天在解元公这里蹭顿饭。”
    顾清阳用奇怪的眼神瞥了他一眼,不过没说什么,只是开口道:“慕容公子,请!”
    慕容羽大咧咧地走了进去,经过顾清梅身边的时候,似是不经意地瞥了一眼放在桌子上的钱箱子,里边是满满当当的铜钱和碎银子。
    顾清梅有些吃力地抱起钱箱子,“少瞳少雅,咱们收摊。”
    顾少雅和顾少瞳赶紧和她一起把桌子上的东西都收了,两名侍卫帮她把桌子搬了进去,在顾清阳的指挥下,放进东厢房。
    这张桌子是顾清阳房间里的书桌兼饭桌。
    顾清梅把钱箱子放进自己的屋子里,从里边拿了七、八串铜钱,丢给顾少雅,“少雅,去杂货铺,把能买的肉食都买回来,再打些酒回来。”
    打发了顾少雅去买肉,她走出去,对正在灶台跟前忙碌的顾刘氏道:“娘,慕容公子今天要在咱们家吃饭,您受累,给烙些大饼,再熬一锅绿豆汤。我已经让少雅出去买肉食了,到时候,让他们吃大饼卷肉就好了。”
    顾刘氏听说慕容公子要在自己家里吃饭,吓了一跳,忍不住道:“慕容公子怎么好端端地跑到咱家来吃饭了?”
    “上次就是他救了我,我请他吃顿饭也是应当的,娘,快准备吧,眼瞅着就到饭点了。”
    顾刘氏犹豫地说:“可是……就请他吃烙大饼和绿豆汤,是不是有些不合适?”
    顾清梅不以为意地说:“有什么不合适的?他是大户人家的少爷,什么好吃的没吃过?咱们家便是做得再好,也比不得他们府里的厨子,还不如就给他们吃咱们平常吃的东西。”
    “我……”顾刘氏有些六神无主地说。“我还是去找妳大伯母过来帮忙吧,唉……妳二嫂要是在家就好了。”
    顾清梅有些无奈,知道娘胆子小,也不阻拦她,由着她去找顾孙氏过来帮忙做饭。
    反正对于做饭这种事情,她不太喜欢插手。
    倒不是她不会做饭,事实上,她一直都觉得做饭是一种很好的减压方式,前世还在念书的时候,她每当放假,都会窝在厨房里,跟着家里的厨师学做饭,她尤其拿手的便是做甜点,对于烘烤蛋糕和裱花十分有心得。
    不过她用不惯这里的大灶和厨具,而且她认为,现阶段,她最重要的事情是创业,而不是操持这些家务。
    把事情都叮嘱完了,她去了净房,打了一盆水,又拿了自己的毛巾,端去了东厢房,放到桌子上,笑吟吟地慕容羽道:“慕容公子,来洗把脸吧。”
    慕容羽顶着日头在外边待了半天,确实有些热了,便起身走了过来,将双手伸到她面前,似笑非笑地睨着她。
    她轻轻抿着嘴唇,动手帮他将袖子挽了起来,然后退开,看着他弯腰洗了把脸,又拧了手巾把,擦干脸上的水渍,抹了几下脖子,才把毛巾丢进水盆里,淡淡地说:“妳先别走,我有话问妳。随风,把水倒了,你们几个也去洗把脸,别老跟个跟屁虫似的跟着我,我在这里丢不了。”
    那个名叫随风的侍卫深深地看了一眼顾清梅,然后端了水盆走出去。
    慕容羽坐到炕沿上,顺手从一旁拿起一包花样子,拆开以后抽出几张,放到炕上,然后问道:“这些都是什么花?”
    “这个?”顾清梅拿起一张花样子瞥了一眼,笑道。“这是蒲公英啊?”
    “蒲公英?”慕容羽闻言,不禁紧紧地拧起了眉头。“蒲公英也能入画?”
    “当然,世上万物,皆可入画,蒲公英又怎么不行?”说着,她又拿起另外几张被他挑出来的花样子道。“这个是鸢尾花,这个是荆豆花,这个是常春藤……”
    她的额头忍不住开始往外冒汗,再次觉得自己没有实地勘察过这个世界的花卉,便将自己脑袋里的东西全都画出来是一种错误。
    “常春藤也能当花样子?”慕容羽将那张画了常春藤的花样子从她的手中拿了过去,仔细地瞧着。
    顾清梅幽幽地叹了一口气,把心一横,“算了,你把不认得的花都挑出来,我把花名写到上边。”
    说着,她拿了笔墨纸砚,坐在桌子旁边,将慕容羽不认得的花全都写上名字。
    这样数一数,他不认得的竟然有一大半。
    顾清阳端了新沏的茶水进来,见到顾清梅在这里,也没说什么,只是倒了一杯茶,请慕容羽喝。
    顾清梅把所有的花名全都写好之后,她将那些花样子摊放在桌子上,等着字迹晾干。
    她好奇地瞥着他问道:“你一个大男人,怎么对花样子这么感兴趣?”
    慕容羽也没隐瞒,直接回答道:“我有两间绣庄,很缺新鲜的花样子。”
    “哦!”顾清梅这才明白,他为什么会对自己的花样子这么感兴趣了。
    其实,慕容羽今天,之所以会出现在这个集市上,就是因为对这些花样子感兴趣。
    上一次,他的乳娘春妈妈买了一套花样子,回去看了以后发现好多花不认识,便拿来给他瞧,他竟然也不认得。
    但是他对这些花样子很感兴趣,因为他手上恰好有两间绣庄,对于新鲜的花样子向来是来者不拒,所以今天才会特地来集市找她。
    他没想到的,卖花样子的人会是她。
    “慕容公子还有问题要问吗?如果没有的话,我先回房间了,我还有事情要做。”顾清梅道。
    “没了,妳先走吧。”慕容羽笑吟吟地把她打发掉,然后端起一杯热茶,慢慢地啜饮。
    顾清梅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从炕琴的抽屉里拿出一把麻绳,守着钱箱子,仔细地把铜钱一百个一串串了起来。
    今天的收入还是不错的,大概赚了五、六十两的样子,因为上个集市本钱就已经赚回来了,所以今天的收入是纯收入。
    傍晚的时候,慕容羽才走,顾家全家人都去送他了。
    临走的时候,他看着顾清梅,似乎想说什么,但是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径自上了马。
    顾清梅继续在家里画她的花样子,没过两天,那跟她批发了花样子的方婆子就来了,竟然又要跟她进货。
    而且,这一次方婆子翻倍的进了,一口气要了二十套,顾清梅又是十比三的比例送了她六个戒指。
    一转眼,又是五天过去了,顾清阳又休沐回来。
    顾清梅便跟他表达了想进城去逛逛的想法,顺便把她新画的画卖掉,顾清阳很痛快地答应了。
    翌日一大早,顾清阳便赶了驴车,带着顾清梅进了城。
    顾清梅一头如黑缎般墨黑柔顺的青丝,被她松松地在脑袋上胡乱地挽了个髻,上边斜斜地插了一支她拜托顾清阳帮她从玉器铺里买来的白玉簪子,簪子的成色不是很好,不过谁叫她现在手头不富裕,她虽然不喜欢,也只能忍了。
    除去上一次被绑架时候的遭遇,顾清梅这还是第一次正正经经地坐驴车,驴车里就是在左右的两个车轮子的上方,修出两个木头台子,可以供人坐,连个软垫都没有,梆硬梆硬的,而且车子走在乡间小路上,不停地左右摇晃,人坐在里边也要跟着摇晃,也没个避震系统,不过才走了一半的路,她便受不了了,跳下驴车,狠狠地吐了一遭,最后决定坐在车辕上吹风,情形才好一些。
    ☆、第三十四章 再遇强抢民女
    驴车走到城门口,顾清梅好奇地看着门口的士兵,看守城门的士兵并不多,一共只有八个,大热的天,身上全都穿着深褐色的皮甲,头上还戴着头盔,不时地打量着进城的人,偶尔会对他们觉得可疑的人进行盘问。
    不过他们的驴车却没有被盘问,而是很顺利地便进了城,这还是顾清梅第一次进城,对古代城池的一切都很好奇。
    她发现这座城池的街道很宽敞,街道两旁是整齐的民居或店铺,随处都可以见到挑着担子卖菜的农民,以及各种做小生意的人。
    顾清阳将车子停到一家绣庄的门口,绣庄的屋檐下悬着一块黑底金字的牌匾,上写“悦和绣庄”。
    此时,这间“悦和绣庄”门前排了长长的队伍,大部分都是一些大姑娘和小媳妇。
    二人看着这长长的队伍,不禁有些吃惊。
    顾清阳忍不住喃喃自语道:“奇怪,这间绣庄平常没有这么多人的,今天怎么会有这么多人在这里排队?”
    “一会儿打听打听吧。”顾清梅便抱着卷成筒状的画,从车辕上跳下来。“四哥,这里都是人,咱们的驴车没有地方放,你走远点把驴车栓起来吧,我在这里等你。”
    “好吧!”顾清阳没法子赶着驴车挤过去,只好牵着驴车往远处走,好找栓驴车的地方。
    顾清梅好奇,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便随便找了个妇人打听,“大婶,请问这里怎么这么多人在排队啊?”
    那妇人是个瘦高挑,大概三十几岁的样子,闻言不禁笑起来,“这家绣庄的老板不知道脑袋里在想什么,买绣品竟然送盐巴,买条帕子送一斤盐呢,足够我们家里吃半个月的呢。”
    排在她身后的一个妇人道:“昨天,我家邻居周大娘在这里买了一对枕套和一个帐子,给她女儿做陪嫁,送了十斤盐呢,她家半年都不用买盐了。”
    顾清梅听了这两个妇人的话,不禁陷入了沉思,这个销售手段……听起来好耳熟啊。
    就在这时,她突然听到一阵马蹄声响。
    马蹄声并不快,但许是马匹太多,所以听起来有些凌乱。
    她忍不住扭头望过去,却见过一行数十骑骏马驮着马上的骑士潇洒而来,领头的那一个,身上穿着月白色的锦缎偏襟长袍,头戴赤金冠,腰上围着墨玉织锦的腰带,全身上下流露出一股子贵胄的气息。
    在他的身后,一左一右跟着两个打扮得丝毫不逊于他的男子,再往后便是一大群侍卫打扮的人,端的是威风凛凛。
    她不禁愣了一下,瞬间便认出他们,领头的那个不是别人,正是慕容大少。
    慕容羽也看见了她,不禁露出惊疑的眼神,竟然忘记勒住马缰绳。
    没想到就在这时,突然有一道纤细的身影从街对面的一条巷子里跑了出来,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子,身上穿着一袭破破烂烂的襦裙,已经脏污得看不出颜色,她好像没有注意到这些马匹,径自往马路中间跑去。
    “吁——”慕容羽见到前边有人,赶忙勒住马缰,骏马高高地扬起前蹄。
    而那女子被马匹的嘶鸣声吓到,脚步竟然停在了路中间,扭脸去看,见到一团巨大的阴影下,一匹骏马的两只前蹄便向她压了下来。
    她吓得发出一声惊恐的尖叫,“啊——”
    顾清梅一看不好,顾不得多想,随手将手中用一条手帕子裹成筒状的画稿丢到半空中,然后飞奔过去,一把将她搂住,带着她向路边翻滚过去。
    慕容羽见到一个长条形状的东西向自己落了下来,本能地伸手接住。
    他清朗的目光顿时变得深邃起来,凝眸望向路边,那个刚刚从他的马蹄下救了一个人的年轻女子。
    她利落地站了起来,问着刚刚被她救了的女子,“姑娘,妳没事吧?”
    那姑娘却猛地推开她,爬起来就想跑,就在这时,只见一班恶奴凶神恶煞似的从巷子里追了出来,来到那险些被马踢到的少女面前,为首的一个上前揪住她的头发,扬手就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跑?妳是吃了熊心还是吞了豹子胆了?我们老板娘花钱买了妳,妳居然还敢跑?把她带回去!”
    “住手!”顾清梅见此情形,马上出声阻止道。“你们是什么人?竟敢当街强抢民女?”
    这古代到底是怎么了?为什么总是会发生这种强抢民女的事件?
    “呦嗬——”那男子扭脸睨着着,脸上突然露出淫笑。“小娘子,哥瞧妳长得也不错,不如跟哥回去,哥给妳找个活计,日后让妳吃香的,喝辣的……”
    他话音未落,顾清梅一扬手就甩了他一记耳光,“你娘给你生了一张嘴,是让你吃饭的,不是让你喷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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