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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博学者彼得

    艾斯也没有闲着,自从他觉醒前世记忆后,发现老妈玛丽娜无力管住罗蒙,就通过各种形式偷偷攒钱,替罗蒙买酒、倒卖打铁的边角料等形式,快要攒够一枚金塔勒了。
    一个月识字的费用是三十银塔勒,一百枚银塔勒等于一枚金塔勒,差不多够三个月学习之用。
    这个世界的通用语是字母文字,只要熟记字母表、音标,总结好语法结构,结合母语发音环境,三个月足以学会并书写文字。
    艾斯没想过现在利用前世知识创新赚钱,不管是造酒、造玻璃,又或者是新的耕作方法,他前世确实有过涉猎。
    但是这是个有神灵,有超凡,有神庙祭司的世界,在没有成年、没有成为公民前,所有异常的创新都有些危险,每年被公民陪审团判处驱逐出境的自由民可不少。
    只有成为城邦统治阶层的一部分,自己才能运用前世的知识赚钱,为寻找超凡之路提供资金。
    不知不觉,剑坯已经磨成锋利的短剑,艾斯将短剑套嵌上木质剑柄,靠在已经熄灭的炉火旁,望着门外,眼神坚定而又充满希望。
    已经傍晚,玛丽娜和艾斯正吃着晚饭,烤的有点发硬的黑面包,抹上一点点黄油,配着燕麦粥。
    艾斯已经习惯了这样简单的晚餐,他一口口吃着,一边和母亲玛丽娜随意聊着。
    艾斯和玛丽娜刚刚吃完饭,罗蒙竟然就回来了。这可不像他,平时他都得等到月亮高悬正中,才会踩着月光晃晃悠悠的回家。
    深夜,艾斯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他起身从床底扒出来一个被粗布包裹的陶罐,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是一堆银塔勒。他一枚一枚的数着,一共97枚。
    城邦没有前世的公立学校,知识基本上被贵族和公民垄断,部分有知识的公民,愿意有偿教导学生,市价大概是一个月30枚银塔勒。
    在城邦,选择什么老师识字,基本上也就决定了未来的职业。
    老师如果是陪审法庭的法官,未来肯定是从事司法、诉讼相关工作。
    老师如果是音乐家,未来也是要走优雅的演奏道路,而对于未来的道路,艾斯已经确定,他想跟城邦著名的博学者彼得学习。
    彼得是整个城邦公认的最知识渊博的人,城邦学者,涉猎广泛,家中藏书颇丰。
    成为他的学生,对艾斯来说是最佳的选择,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广泛的知识,寻找超凡的秘密。
    第二天一早,夏日的太阳早早升起,艾斯被罗蒙锻炼身体的动静吵醒。
    他起身穿衣,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罗蒙在那里锻炼。作为公民的后代,艾斯家流传着罗纳慕斯为普通人创造的优秀锻炼法,专门锻炼身体机能和格斗技巧。
    艾斯洗了洗脸,跟着罗蒙开始了晨练,他对此没什么排斥,学的非常认真。毕竟这是一个超凡存在众多,非常危险的世界,多一点自保之力没有坏处。
    城内有着英雄的守卫,如果一直在城内生活,固然没什么危险,但是也没有接触甚至捕获超凡生物的机会。
    只有去城邦外偏僻的旷野,才有低阶魔物游荡,它们像杂草一样难以清理,英雄们不屑于做这种麻烦活。
    年轻的贵族和格斗技巧强大的公民或猎魔人会去那和低阶魔物厮杀,贵族和公民为了获得锻炼,猎魔人则是为了赏金。
    七八个和罗蒙一样经过严格锻炼的老兵,就能在荒野一次猎杀不超过三个低阶魔物。
    艾斯今年十岁,他计划着近几年坚持锻炼格斗技巧,期望成年时能和罗蒙有差不多的实力,组织一支猎魔人小队,狩猎并研究魔物。
    艾斯的格斗天赋其实一般,但是勤能补拙,他相信只要坚持合理的锻炼,一样能在成年时有不错的实力。
    两人锻炼完,吃早餐之际,艾斯神色认真的和父母说:
    “我今年十岁,如果想成为公民,这已经是识字比较晚的时候了。这三年我一直在攒钱,现在凑够了大概三个月的学费,我想去博学者彼得那识字,他每年的夏天会召收一定数量学生,按照我观察的规律,这几天会开始招生。”
    罗蒙听完,开始沉默。
    “是我不对,这几年总是喝酒放纵,没有给你攒下足够的学费。我听说彼得那教的很好,也要学习差不多三年以上时间才可以通过识字考试,而且学习是很辛苦很长期的事情,钱是必不可少的。”
    他神情犹豫,夹杂着各种复杂的眼神看着艾斯。
    “你爷爷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他的命运。”
    “命运赋予每个人责任,我没能通过识字考试,所以丧失了公民权,也耽误了你,是我没通过命运的试炼,更没做好一个父亲。”
    “未来的学费你不用担心,我们家可是公民的后代,还是有些瓶瓶罐罐的。今天让你母亲陪你去彼得那报名,家里还有些空白羊皮纸一块带着,我来筹集剩下的学费。”
    艾斯听了罗蒙的一番话,很是惊讶和感动。
    他一直认为罗蒙是个好汉子,但是不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因为他从来没为家庭好好打算,只是沉湎于过去的荣光,用酒精麻醉自己。
    没想到今天,罗蒙竟然打算担起父亲的责任,这让他心里有些温暖。
    艾斯和母亲玛丽娜一起,来到了第一街区。这里是美狄慕斯城的核心区,整齐宽阔的铺石路,道路两边种着橄榄树,沿街是高档的商铺,热闹又繁华。
    两人穿过热闹的商业区,来到一排排别墅,环境优美的居住区。
    “艾斯,你父亲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玛丽娜握着艾斯的手有些用力,正如她的心情。
    既对公民的生活倾慕,期望儿子能跻身公民阶层,又怕给孩子太大压力。
    她在家中话并不多,每天勤劳的把家务做好,看着丈夫和儿子,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她很大的幸福。
    她也有很多的期望,期望丈夫更加关心家庭,期望儿子能出人头地,只是她性格如此,很少说出来。
    艾斯也感受到母亲的复杂心情,他长长地吁了口气,说:“我们家终有一天会回到这里。”
    两人走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前,一位衣着整洁朴素的侍者迎上来,微微鞠躬,面带微笑的说:“尊敬的女士,年轻的先生,请问你们是来求学的吗?”
    玛丽娜有些慌张的回了礼,说:“我的孩子很想跟随博学者彼得先生学习知识,不知道您能不能带我们见尊敬的彼得先生。”
    “当然女士,知识对每一位求知者敞开大门。”侍者微微鞠躬,将两人引入别墅。
    在客厅,艾斯和另外七个孩子一起等待。他的母亲则跟着侍者去付三个月的学金,学金是一季度一交。
    这七个孩子莫约七八岁,五男两女。艾斯暂时没有和其他孩子交谈的欲望,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识字,然后获得借阅博学者彼得的私人藏书的资格。
    不一会儿,彼得来到客厅,他有着长长的山羊胡须,身着白袍紅绶,神情严肃,看着是一位严厉的长者。
    “我是你们的老师彼得,你们的父母将你们送到我这,是为了学习知识,充实你们的头脑。”
    “你们在我这得到什么,取决于你们的努力程度。勤奋的人即使愚笨,持之以恒也能超过普通人。懒惰的人即使聪明,也是用渔网打水,注定一无所获。”
    彼得的开场白,让几名孩子紧张了起来。艾斯微微点头,这个老师符合他的胃口,虽然前世别人都夸他天才,他前生今世都讨厌天才这个词,所有的只是勤奋二字。
    如果硬说,就是普通天才的智商和绝对的勤奋。把别人的成功归结于天才那是在抹杀别人的努力,安慰自己。人家成功不是因为天才,因为人家那是明明比你聪明却比你更努力。
    勤于学,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勤于反思,这是学习的必经之路。
    彼得随后介绍了一位年长的弟子,他叫莫顿,脸上有些青春痘的红发小伙,是彼得的助手,负责对八个学生的识字启蒙。
    博学者彼得是城邦著名的学者,他的助手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入室弟子,日后有被彼得推荐成为城邦中低级公职的机会。
    学生们的父母被莫顿送走,他们将在下午六点左右接学生们回家。
    八个学生跟着莫顿来到后院,莫顿说道:“从今天开始,我负责教你们识字。请简单介绍下自己,然后我们开始学习识字。”
    在各种介绍完毕后,艾斯知道这八个人中竟然有三名贵族,其他人也都是公民的后代,只有他一人是自由民。
    孩子们天然抱团,并不是刻意歧视,但是微妙的疏离感仍然存在。好在艾斯来并不是为了交朋友,而是利用有限的时间学习更多知识。
    “所谓的文字,其实就是语言的发言。我们要学习文字,必须先学会三十二个通用字母和它们的音标......”
    伴随着莫顿的讲解,艾斯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文字其实就是字母文字,学习的首要就是记住字母及音标,还有相应的语法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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