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举杯共饮,醇香绵厚,沈霄边品味边看着对面的男人。拐杖,残腿,休闲西服,无领白丝衬衣,依然风度翩翩。本来可以去他家中过除夕,两人自己做饭就行,可是他说房中太乱了,不能待客。
这句话说给谁都行,偏是沈霄,就不行。
许湛房中乱,是这些年她和老师求之不得的,就求他个人间烟火气。老师是个随性之人,并不会太在意生活中的细节,可是她儿子不行,严重的强迫症,别说是乱,就是摆放得不合角度,也会让他上头。
面对沈霄的调侃,许湛笑,也知道自己的借口拙劣。想解释,可是电话中不知从何说起,于是约好见面时再说。这一说,让沈霄吃惊之余,有点没搞明白。
“所以,她现在住你那儿?”
“嗯。”
“迟心?”
“嗯。”
“迟芳华的女儿?”
“嗯。”
连续几个“嗯”,男人的手指轻轻抹着杯沿,嘴角边一丝尴尬的笑。沈霄却笑不出来,“迟”这个字是这母子两个这辈子都过不去的坎。当年那一场破碎,沈霄是进入这个家很久后才知道的,老师有书,有文章,白描之下女人的细腻和痛彻心扉。从未听许湛提起过,正像他在人前的八面玲珑,人后是极端的封闭。
痛,写下来,说出口,是痛;埋在心里,藏起来,是恨,是仇,永远都不可能化解的疤痕。
迟芳华以一个宾馆服务员的身份虏获了许驳州这位性格绵和、学高八斗的教授,为了跟她在一起,他不顾人言,放弃升职,抛妻弃子,不惜起诉也要跟他们剥离。那不是侮辱,那是杀戮。
所以,迟心?这个名字许湛他是怎么念出来的?
“我还是不明白这其中的‘必须’性。你怎么绕的?”沈霄直言。
许湛淡淡一笑,“也没怎么。主要是明子还没离婚,那小子,太急性。”
冯克明,对这个至亲发小,沈霄了解的不多。她出现的时候,他已经入赘凌海陪在媳妇娘家,逢年过节都难得回一趟京城。沈霄对他谈不上什么感觉,可是他是许湛为数不多的哥们儿,也是那场变故后唯一保留的儿时玩伴。这么多年能维系下来,可见兄弟情深。
原来冯克明要离婚的小三就是迟心。虽然许湛用了很客观的语言将她几乎完全摘了出去,可是沈霄却听出了这个重要性。假如真的什么都不会发生,许湛绝对不会出手。别说冯克明娶了迟心,对于许湛这个心理洁癖,只要那两个开始交往,只要他成为迟芳华的座上宾,这发小情谊也就彻底完了。
失去冯克明很重要么?也许吧。更也许,“离婚”,“迟”,这几个字拼在一起就无法忍受。当年弱小,他毫无挣扎的能力,现在,经过二十年的积累、成长、拥有,再次面对这几个字,他会怎样?
“拦得住么?”沈霄问。
“嗯。”
又是一声简单的“嗯”,沈霄笑了,“你发小儿真的能听你的么?这家伙这么多年的老婆都不要了。”
冯克明已经嗨了,听个P!许湛道,“那丫头不跟他,他能怎么着啊。”
“是么?无风不起浪,冯克明也不是十几岁的愣头青。肯离婚,哪能没点儿谱?这件事,一旦迟芳华知道了,你能行么?”迟芳华居然让迟心去医院照顾许湛,这女人,实在琢磨不透她是真的没心没肺到还想跟这个大儿子阖家欢乐,还是底线就是这么低,非要来刺激他?
“迟芳华对迟心没有发言权。”
“哦?”
“实际上,迟心五岁就被遗弃了,丢在农村老家,三个舅舅家轮流长大。这些年迟芳华根本就没有养过她。”
“什么?”沈霄吃惊,狠则狠矣,以为只是为自己的利益脸皮、道德都可以不要,骨肉也不要?“那……她也挺可怜的。”
“嗯。”
“既然如此,她现在在凌海,跟她妈应该没什么关系了吧?”
闻言许湛长吁了口气,“你不了解她。从小那种环境,胆子特别小,很没有安全感。战战兢兢长大,等到名校高薪,迟芳华出来当妈了,依着曾经付过抚养费,家长风一点儿都不弱。她现在在她妈面前言听计从,按月上供,孝顺得很。”
“哼,”沈霄无奈地笑了一声,“可怜之人吧,终于觉得有人爱她。不过,”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她长得……像她妈么?”沈霄没见过迟芳华,假如母女脱了个模子,许湛是怎么忍的?
许湛摇摇头。一点都不。完全不。
“那天天晚,第一眼觉得挺好看,也没看真切,你有她照片吗?”
“没有。”许湛说,“明子喜欢她,不是因为漂亮。”
这么一口认下她漂亮,可见,他口中“那丫头”不同一般地漂亮。沈霄抿了一口酒,笑了,“是么?”冯克明没什么文化,高中就喝酒打架,大学边儿都没沾上,一路修车到今天,也是大老板了,头脑一热要为了一个小十岁的女孩离婚,还能是为什么?
许湛知道这笑的意思,他也笑笑,没说什么。
“反正啊,这事儿,你最好办利索点儿。过年你都没回家,不能总是借口在外地。老师到时候一定会来看你,面对了面,怎么收拾?”
“不会,”许湛说,“她很快就搬走了。已经找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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