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起温澜复合那天自己被毙掉的两个稿子。其中一篇写得是,故事最后男主角和不爱的女人在一起过上了平淡而温馨的日子……
现在再回想,他觉得这个情节太扯了。
能和自己不爱的人过日子的人,要么是受了伤早就心死,要么是薄情寡性,不拿自己的一生一世当回事,也不拿别人的一辈子当回事。
可潮生明白,他现在两者都不是。
他决心给孙维维分手。
在他们谈了第七天的时候。
见面之后,潮生才发现,孙维维化了个很好看的妆,把带框眼镜摘掉换成了带金环的美瞳,又穿了一件露肩的裙子,见面之后故作大方的喊潮生去酒吧喝酒。
这意味再明显不过。
是的。
现在潮生最害怕的事发生了——他想叫停一切抽身而去,而对方偏偏动情了。
潮生干脆没和孙维维出学校,而是直接在教学楼前就直截了当告诉她:“分手吧。”
孙维维难以置信:“什么意思?我没明白。”
潮生知道,他必须快刀斩乱麻,于是他告诉孙维维:“本来就说试试,其实你很好,这句话不是假客气,你身上有很多优点,但是我们不合适……”
话没说完,孙维维一个耳光把潮生脸打的偏了过去。
有第一个巴掌就有第二个。
孙维维情绪崩溃一样,哭着打他,骂他是渣男。
潮生没躲没避。
后来孙维维发泄完了,他给黎晚打电话,让她照顾好孙维维。
随后他独自一人自己去外头喝酒。
黎晚在两个小时之后赶到潮生所在的酒吧。
推门进店,就看到大门正对的角落,潮生一手夹烟,一手拿酒杯,灯光昏暗迷离,他白衬衫胸前的扣子解了几颗,有些浪荡,着实禁欲撩人。
酒吧里什么样的男人都有,可是寂寞的男人最吸引女人。
冷硬的男人要是流露出一点脆弱,女人的圣母心就会泛滥的一发不可收拾。
果然,黎晚在门口站了一分钟,就有个女人上去给潮生搭讪,又被冷冷赶了回去。
黎晚失笑,她胡乱撩了把鬓前碎发,走过去喊:“喝够了吗?”
潮生抬脸,黎晚看到他脸上的巴掌印。
她微愣,反应过来,笑得不行,说着“所以说这就是青春啊,青春不就是要犯几次糊涂”,边坐下从桌上拿了根烟,拍拍桌子伸手问潮生要打火机:“给我火。”
潮生把打火机从兜里拿出来,啪嗒一声扔到桌子上。
黎晚紧接着拿起来,拿手护着火,摁了下打火机点燃香烟。
她呼了口烟,看起来心情不错。
桌上摆了一列B-52,黎晚端起一杯一饮而尽。
音乐缓缓的,一开始两个人都没说话。
酒过三盏。
黎晚才问潮生:“你这又是何必呢?”
潮生脑子很乱。
黎晚叹气:“既然不想伤人伤己,就不要谈恋爱,干脆单着等心动的人出现,现在这叫什么事啊?”
“她怎么样了?”
“能怎么样?哭得更厉害,连带我都里外不是人。”
“……对不起。”潮生看着黎晚,“不该让你扯进来的。”
黎晚伸长胳膊到他面前弹烟灰,手臂上叮叮当当的细镯子顺着她的动作悉数滑到手腕上:“被人讨厌又不会少块肉。”
“再说她也没有太过分,你们一开始说得很明白只是试试,是她太傻了,不到一星期就投入了。唉,说到底大多数女生总是比男生傻一点……”她轻蔑一笑,“不过感情本来就是要赌的,没人规定你爱别人,别人就得爱你。”
潮生轻声说:“我以后不会再谈恋爱了。”
黎晚一顿,摁灭了一根烟,看着他说:“这几年你对温澜的感情我都清楚,但是江潮生,痴情不是这么个痴法,如果你一直困住自己,我会看不起你。”
潮生默了默,不知道这么接这个话。
他只能喝酒。
喝很多很多酒。
第二天酒醒,夜正浓,他心血来潮,坐了八个小时的动车去见温澜。
就是这么巧,当他坐公交去温澜学校的路上,在街头远远看到了温澜和唐未。
他下了车,不远不近跟在他们后面。
看他们进了一家奶茶店,点完单之后,温澜扯着唐未的手臂,像树袋熊一样挂在他身上,而唐未抽着烟,笑得很宠溺。
之后他们去到路口的屈臣氏,又从屈臣氏逛到水果超市,再然后两个人到电影院去看了一场电影,散场出来之后,又一起进了如家。
然后他决定放手。
真正的放手。
从那之后,他专心写小说。
渐渐地,写短篇小说为他积攒了一些名气,也给了他微薄的收入。
大四大家都在实习的时候,他开始写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
那会儿温澜在上海一家有名的律所实习,唐未陪温澜过去,跟人合伙开了家酒吧。
早在大四刚刚毕业的时候,温澜就领唐未到家里见过家长了,唐未长得好,家里在禹山当地也算是中上水平,温和平和曲芳都还满意。
而黎晚正为去英国而做准备。
王绪和李微印面对毕业的选择截然不同,李微印决定继续留在英国,而王绪因为家里事业的变故决心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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