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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替身卷款跑路了吗 第68节

    宁晚晚感觉到自己御剑才飞了不过三四个呼吸的时间,整个人包括剑在内,就被一股莫名强大的力量,运送到了另一个空间里。
    只是……
    眼前是一大片宁静、漂亮的湖泊。
    脚下是绿草如茵,间或几朵野花开放的草地。
    阳光正好,晒得人暖洋洋直打瞌睡。
    可这样的环境,怎么看怎么像郊游的场所,不像是传言中凶残万分的秘境呀?
    宁晚晚困惑地看着其他人。
    其他人同样也困惑地看她。
    显然,谁都没想到,情丝剑会把他们送到这样一个地方来。
    “阳光不错,正适合喝酒。”
    酒鬼已经既来之则安之,侧躺在一颗大树下,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
    骰娘见他这幅模样就来气:“喝,就知道喝!还不知道这里有什么危险,小心待会儿喝死你!”
    “急什么?”
    酒鬼又抿了一口,迷离着醉眼:“很快,很快就来了。”
    他话音落下。
    不知是不是心理错觉,宁晚晚果然感受到一股异样的冷风刮过。
    下一刻,碧空如洗、万里无云的天空中,横空出现一排金色的大字:
    “烦请诸君作诗一首,诗成,即可得到进入下一道门的令牌。”
    他们看到了这排字。
    其他人自然也看在眼里。
    这简单的一排字很快一石激起千层浪,在诸多修士中引起激烈的议论:
    “又不是科举,怎么还要作诗?”
    “可恶,字都不识几个,要本人作诗,不如让我去死更快些!”
    “如此奇怪的规则,莫不是我们误入了其他秘境才对?”
    “不,确实是情丝剑没有错,你看那字。”
    众人顺着那人所说仔细一看。
    果然,金色的大字浮在空中格外显眼,但若仔细查看,便会看到字的后面,一柄剑身秀丽漂亮的长剑轮廓隐隐若显。
    而那长剑的剑柄为数道红线缠绕而成,赫然就是众人此行目的:
    情丝剑。
    “漂亮,不愧是情丝剑,剑身虽细,但不减半分锋芒。”
    “剑柄红线,就是它曾断过的情丝吧……唉,世间万苦,有情最苦,斩断情丝对修者而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说这些都是虚的,要紧的是,此刻,谁会作诗?”
    这话点醒了不少人。
    情丝剑再美,再强,不会作诗,第一关都过不去。
    还谈什么拿剑呢?
    当然,在场这么多修士,也并非完全都是只会耍狠用剑的莽夫。有些世家公子哥,也有些附庸风雅的修士,闲暇时,也曾吟诗作对过几句的。
    于是现场画风立刻为之一变。
    本来十分剑拔弩张的氛围,忽然大家都拿起了纸墨笔砚,口中还念念有词。俨然不是什么秘境夺宝,而是书院大考前夕。
    至于宁晚晚这边。
    骰娘一听说规则是这个,立刻就上去撕扯酒鬼:“快起来,别喝了。你这酒鬼,终于也有你派上用场的时候,不是读过很多书吗,作诗你当是会的吧。”
    酒鬼被撕的耳朵疼,酒醒了大半:“什么,作诗?”
    “作诗我最会了,拿纸笔来!”
    他摩拳擦掌。
    骰娘却犯了难,她储物镯里倒是有不少丹药,不少胭脂水粉,可若说起纸笔,那是决然没有的。
    这时宁晚晚道:“我有。”
    骰娘高兴地看着她:“不愧是老大,就是靠谱!”
    说完看见宁晚晚已经将整套文房四宝,外加一套桌椅,全数从储物镯里搬了出来。
    骰娘正要喊酒鬼过来,却见宁晚晚自信坐下,磨墨,提笔。
    骰娘震惊:“不是吧,你要来?”
    酒鬼打了个酒嗝,皱眉:“不要勉强,让我来吧。”
    小和尚则好奇地往宁晚晚跟前凑。
    只有林欲雪,半点不奇怪的模样,反而还淡淡笑了笑。
    宁晚晚轻轻吹了吹笔尖,上好的狼毫笔氤氲着浓黑的墨水:“放心,半点不勉强。”
    其余人狐疑地看着她,显然并不相信。
    毕竟在修真界,虽不限制女子修仙,但女子能读书识字的却少之又少。
    只有那种传承数百年的百年大族,才会费功夫培养女眷;而宁晚晚……她独自孤身一人的模样,怎么看都并非出身世家。
    酒鬼心道。
    她若想玩玩,便叫她玩吧。
    等她失败了,自然就会知道自己不是这块儿材料。
    却不成想宁晚晚提笔便写:“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
    酒鬼:“!”
    这什么?这什么宏伟的意境!
    酒鬼很清楚,一首好诗,从开头那句起很多时候已经奠定基调,会写与不会写,写的好与不好,首句就暴露无遗。
    而宁晚晚这一句,只用一个好字已经无法囊括了。
    气势磅礴,意境宏大。
    首句就不俗到此等地步,若写完可还了得?
    骰娘不懂诗,甚至不识字,她只是发现,打宁晚晚写完第一句后,酒鬼的神色一下子就变了。
    “怎么,她写的不好吗?”
    “不,是写的太好了!我现在尤其期待下一句。”
    酒鬼眼露激动。
    下一瞬,宁晚晚重新蘸了墨水,又写:
    “奔流到海不复回。”
    酒鬼:“啊啊啊啊!好哇,好哇!”
    酒鬼癫狂的态度在一众修士中很是显眼。
    于是,不止骰娘小和尚,不少被作诗折磨地抓耳挠腮中的一些修士也将目光投到了宁晚晚身上。
    因为隔得远的缘故,他们并看不清宁晚晚的容貌,只瞧着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女子正在提笔写诗。因而下意识地便嘲讽——
    “女人,写诗?”
    “切,想必只是些拼凑出的胡言乱语。”
    “她若是会写诗,我当场吞剑。”
    “哈哈哈,仙君开玩笑了。”
    谁知刚一说完。
    宁晚晚落笔了第三、四句: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酒鬼……酒鬼已经被震麻了。
    若说第一二句是气势恢宏,第三四句就是情感酣畅淋漓。
    怎么会有人写物、写人,都如此入木三分?
    其比喻之精妙,其行文之大气。
    酒鬼不敢说天下第一,但至少酒鬼本人,生平是从没见过这样的诗的。
    他当下断定,若宁晚晚这首诗都不能通过考核,那么在场的所有人包括他自己,都不可能通过。
    而果不其然,就在宁晚晚写完这四句以后,忽然,她面前的宣纸凭空飞了起来。
    白纸黑字悬浮于天地之间,引得在场众修无不仰头观望。
    “有人竟然已经写好了?”
    修士们起先只是惊讶其速度,毕竟其他人都还在抓耳挠腮,憋第一句呢,忽然有人做好了全诗,怎能不叫人惊讶。
    但很快,看到诗句中的内容后,他们大吃一惊。
    “这……”
    修士们虽不会写诗,但对于诗好不好大家却都有一定的鉴赏能力。
    眼前这诗何止是精彩,简直就是精妙绝伦。
    哪怕完全不懂诗文,也会被其描写的意象所震撼。
    而最令人震撼地还有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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