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信到七号楼c区的时候,日光已经驱散了夏日清晨的最后一丝凉气,晒得人头晕。耳边蝉鸣嘈杂,他推开实验室的门,里面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
他还是来的最早的那一个。
他喜欢安静,这种环境下更有助于他专心做事,所以照例检查仪器,翻看记录数据的文件夹,等到他准备工作做的差不多了,实验室的其他人才陆陆续续推门进来。
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学生,一应穿着实验室统一配备的白大褂,还有几张西方面孔。
其中一个大概是傅信朋友的男人,暗棕色的短发,五官立体而深邃,走过来看到傅信正低着头冲洗试管,咧着嘴角调侃道:
“傅,昨天晚上我们都去酒吧嗨了,你没来真的可惜……”男人的中文口音略微有些蹩脚,但相对来说还算不错了。傅岑抬了下眼帘,看他一眼又迅速垂下去:
“看你这黑眼圈,又通宵了?”一开口,还像个少年一般,声音清爽干净,好似炎炎夏日里的一杯薄荷冰水。
“被你猜中了,”瞳孔颜色明显异于亚洲人的罗伊斯无所谓的笑笑,“……不过没关系,我是快乐至上主义。”说到这句,又变成英文。
对他这种中英文随意切换的讲话方式,傅信好像早已经见怪不怪,“快乐够了就认真点,上次拖着没给我的实验数据,今天务必要汇总出来。”
罗伊斯立刻苦下脸,哀嚎一声,“天哪,你简直是个魔鬼。”
研究生是没有寒暑假的,否则罗伊斯这个时间应该在家里跟朋友一起拍网上爆火的整蛊段子,或是在做义工服务的同伴里找一个心仪的姑娘撩到手——虽然傅信一直认为他的趣味很低级,不过他乐此不疲。
同样的,罗伊斯也不是很懂傅信的生活方式——一个没有任何娱乐项目的人,眼里整天就只看得见那些科研药品的精密剂量、配置等级,就这还能好好活着而不疯掉的,不是可怕的魔鬼是什么。
他们学校的小组成员,加上佛罗伦本校派过来交流实习的的研究生里,只有傅信以高冷严肃、不苟言笑而着称——这也意味着他基本没什么社交,罗伊斯就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中的一位。
罗伊斯叹口气,然后在傅信旁边的位置坐了下来,预备完成自己的任务。傅信手上正忙,但又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他转头看向罗伊斯,“对了,佛罗伦马上就开学了,我邮箱收到通知,我们要跟他们一样上选修课。”
“为什么?!”罗伊斯怪叫一声,“我是作为交换生来参加科研工作的,又不是来上课的……”
傅信面不改色:“邮件上也说了,为了加强人文素质培养,多方面综合进步。”说人话就是,不能让他们太闲了,否则像罗伊斯这样,一有空就去通宵狂欢,会大大影响任务进度。
最后,傅信聊胜于无地安慰了一句:“你应该庆幸你不是佛罗伦本校的,所以只用选修两门。”
话音才落,他放在口袋里的手机忽然振动了两声。傅信暂时结束和罗伊斯的扯皮,把手机拿出来。
是他哥发来的消息——
“今晚早点儿回来吃饭,我做了你喜欢的捞汁海鲜。”
…………
傅信在哥哥的公寓里住了没几天,就发现对方有个习惯——做饭的时候,客厅的壁挂电视要开着,综艺也好电视剧也好,看不看是其次,但一定要开着。
厨房是半开放式的,餐桌就摆在旁边,是以电视的声音能够很清晰地传过去。
傅信推开家门,弯腰换鞋的时候,就听到客厅传来电视剧的声音。
他把书包放到玄关的柜子上,然后径直去了厨房。傅岑正忙碌着,刚把改好花刀的鲍鱼放进备菜盘里,准备处理罗氏虾,一旁的透明玻璃小锅里还在焯着文蛤。
空气中弥漫着一丝丝熟悉的、只有他哥会做的秘制酱料的香味儿。
“我记得以前,你放假了来找我,我每次都给你做这个。海鲜捞汁锅,最适合夏天吃了。”傅岑笑着说。
傅信却一言不发,垂眸看着玻璃小锅里、被开水裹挟着起起浮浮的文蛤。傅岑抽空瞥他一眼,“怎么不说话,不高兴吗?”
傅信摇头,“没有不高兴,就是……”
就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知道以什么话题作为开场,凝噎良久,他终于再次开口:“哥,下学期我也要在佛罗伦上选修课,我报你的课吧?”
傅岑微愣一下,然后笑开:“可以是可以,不过我的课应该跟你的专业没什么关系吧,没问题吗?”
“没问题,一共两门,一门公开课有专业限制,另外一门没有。”也就是说,和他主修的学科八竿子打不着也没关系,想选什么选什么。
闻言,傅岑只点点头,也不再多说什么,他隐隐察觉到,傅信似乎在为不久前那场无端的争吵做补救。他了解这个弟弟,从小到大性格都冷漠得不像正常人,大概还勉强把他这个大哥当回事儿,所以好歹会亲近一些。
傅信离开厨房去了客厅,电视剧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结束了,播放完了片尾曲,又开始上社会新闻。傅信眼神不太专注,视线虚无缥缈地看着眼前虚空处。
女主持人字正腔圆的声音传过来:“……一女子当街拦车,将丈夫和第叁者从车上拖拽下来暴打,在争斗过程中得知第叁者——化名小可的女子对于自己的‘男朋友’已有家室一事是知情的,但仍选择插足他人家庭。截止本台报道,目前这个出轨男子伤势较重,正与妻子协议离婚中……”
傅信的目光开始聚焦,然后转头看向厨房的方向。
他拿起遥控,非但没有换台,反而把音量调到最大。
做完这些,他眼神再次涣散,嘈杂的电视背景音好像在逐渐远去,他也靠在沙发上开始出神——
记忆中,少年时期陪伴着他度过难熬苦夏的,其实不止是海鲜捞汁锅。
他想起十八岁的孟娴喜欢做青梅酒,每年夏天都要做了放在傅岑公寓里。十叁岁的傅信虽然感性细胞异常迟钝,但也能察觉到哥哥很喜欢他这个女朋友。
大抵是爱屋及乌,他对她态度不算热络,但也不是完全漠视。
十四岁那年,他经历了变声期,个子也像雨后春笋一样猛地拔高,几乎快要赶上哥哥。假期见了面,孟娴笑着说他和哥哥长的太像了,都有些分不清谁是谁了。
其实那个时候最多只有六分像而已。
傅信转头,看向阳台玻璃里自己那张脸——现在的他,倒是和哥哥十八九岁时候的模样,有八分像了。
第41章苦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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