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夏墨懒洋洋地躺在车上,身上披了条毯子,单手枕在脑后,微眯着眼在享受阳光。为了晒太阳而特意改造出来天窗,果然是非常值得啊。
小丫头在旁边插着手嘀嘀咕咕的,她是越不越不懂小姐了,自从打定主意离开刘府之后,小姐就变得很奇怪,时不时会让她发现一些与以前坐行端庄,仪容不失的小姐不同的地方,似乎变得随意了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时时要扮男装出府的原因,小姐处事,接人待物,大方亲和却微有距离,偶尔无意中说出的言论想法,就算是作为男子来说,也可算稍微出格。不过她的小小疑惑却被管家与奶娘的话打散了。“小姐十八年来,事事顾全萧府,即便是未婚夫君拒婚不还,亦因为我们的关系,留在刘府苦等。而如今,能有命幸在就是老天眷顾,行事出人意料,与过去不同,却恰是福气了。”
但怎么说呢,萧林却极是喜欢现在的“少爷”,觉得“萧少爷”——哦,不对,现在男装出行,化名何夏墨,所以是何少爷。萧林觉得何少爷很完美,懂得很多,做事谨慎小心顾虑周全,对他们这些下人从不摆架子,若是犯错,心情好的时候会指导一二,心情不快时便会出口讽刺,不遗余力。虽然口舌毒辣,但到底是宅心仁厚,而且,在少年人心里,这种有赞有骂的相处,常常被打趣,便会有不见外的感觉。渐渐地,便既是把何夏墨当主子看,也是当可依靠的家人相待。哥哥?但明明是小姐啊,若是说当姐姐,天下女子又哪有人能做到这一点。
总而言之,小丫头和萧林的感受很复杂,但再复杂的感受,也不会耽误他们一路北上。
路上遭遇了两次抢劫。一次是只抢去身上现银,何夏墨一向谨慎,银票与重要的细软平时都藏得好好的。古时路匪大多是为生活所迫的穷人,因为自己过够了苦日子,倒也不穷凶极恶,看这三人风尘仆仆,穿着看上去也是平凡朴素,作主的人未曾及冠,满身书卷气,便以为是书生游学,倒也不多为难,拿了银子了事。第二次却没有那么幸运,小丫头年少贪好看,天气转暖后便满心算计着要换回女装,何夏墨也随着她,结果劫匪头目却是个好色的,看得小丫头出落得颇为水灵,就起了龌龊想法。
何夏墨还来不及感叹无论哪个世界都是谁的拳头大谁就有理,萧林便红了眼,也不管自己身量比起成年男子来说实在不算什么便扑身上去开打。小丫头的尖叫一直不绝于耳,边尖叫边挣扎一边还有力气在那骂,“你这个死淫虫,放开我!放开我!”
何夏墨在上一世虽说性子冷淡,万事不挂心,通常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若关己能挂起就挂起,但却极厌恶□性骚扰此类事情。而且,萧林一冲出去,五个劫匪就拉开架势要群殴了!人家拳头都过来了,这情势怎能挂起?!幸好当年她热爱运动,而且常年旅行,倒也特意去学了几年跆拳道,平常对付个一两个人没什么大问题。但现在,用着十八年来养尊处优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的身体,可就够呛了!!!
所以,当他们在缠斗一刻钟后终被恰巧路过的貌似官家太太一行的随从救下时。基本上,除了何夏墨本人外,大家都大大地受了惊吓。
原因无它,何夏墨为了尽可能解决危险,使的全都是狠手阴招。一上来闪过迎面而来的拳头,锁喉插眼撩阴,无所不用,饶是如此,双拳难敌四手,何况是这边两个人与对方相较起来,勉强只能算一个人,小丫头的尖叫杀伤力是一视同仁的,不能算是战斗力。所以被救下来时,何夏墨与萧林狼狈不堪,鼻青脸肿。中招的劫匪脸色铁青泪流不已,捂着裆部一脸痛楚,看得貌似官太太的一行护卫冷汗直下。
疑似主子的却是一个约莫三十的美女,眸如墨玉,肤若凝脂,颜若艳阳,紫绦束发,一身月青衣衫,体态何等风流,梳的是妇人发式,饶有趣味打量着三人。看来也是第一次看到看似文质彬彬的书生用如此下流的招数打架。
恶质本性大暴发
何夏墨喘息未定,惊魂未定,仍记得稍事修整,才走近向女子致谢,“在下何夏墨,多谢夫人救命之恩。”
那女子似是觉得她甚是有趣,语带笑意道,“你这人倒是有趣,此地离下一处城镇尚有一段距离,今晚势必得宿在山中,你们主仆三人,路上未必安全,救人须救彻,在到城镇之前,你们便与我们同行可好?”话说得婉转,语气中却不禁带出时常发号施令的气势来,由不得人拒绝。
“恭敬不如从命,那就有劳诸位了。”何夏墨顺水推舟,乐得有人当免费保镖,且刚才的事情已经够销魂了,再来一次,小命估计就要交待在这里了。
众人皆是一愣,均觉此人果真是个不知耻的,连客套话都不说,一副睡觉碰到枕头的无赖相。
萧林和绿竹都觉出尴尬来,转念一想,念及刚才惊险之处,却又是觉得她的决定合情合理,心下也是觉得略为安定。尤其是绿竹,想到方才差点受辱清白不保,若不是主子和萧林极力保全,怕是已……想及此,心中更是感激,禁不住回头看了萧林一眼。萧林却是红着脸低下头,不敢坦然直视。
何夏墨看得这一幕,心下暗笑。扬声道“绿竹,你还不赶紧扶萧林到车上去,替他上药,方才他可是为你拼了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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