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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众里寻她千百度之农妇篇 第65章 65.御史

第65章 65.御史

    高媛本来还想把自己做的大酱拿给郭嫂子去尝尝味道,让人家这个老手给品鉴品鉴,提提意见,没想到被柴文道阻止了。
    柴文道说的很有道理:“嫂娘,您这是第一次做酱,就做出这么好的味道来。郭嫂子要是知道了,以后就什么都不教给您了。”
    高媛悟了:“对,你说的对。那要是她问起我的酱来,我就说勉强能吃好不好?”
    柴文道点头:“甚好。”
    小样儿吧,五虚岁的孩子,里头再装个老鬼,也是个五岁的三头身。高媛摸摸他的头发,心情大好。
    大酱是要藏着掖着才好,不过香椿芽咸菜却是可以正大光明拿出来的。高媛试着打开一坛子,发现被洗过的那一坛掉了很多叶子,基本上以失败告终。其余的都还好,藏在空间里的那四坛子格外地好。
    她就常常拿出一小把来,拿白开水冲去浮盐,或者打个鸡蛋蒸了,或者吃面条的时候当菜码,娘三个吃的甚香。还是柴文道主意多,很认真地问她:“嫂娘,咱们的香椿芽还有多少?”
    高媛伸着手指头给他算:“一共腌了八坛子,一坛子没成功,品相不好,只好蒸个鸡蛋吃。有四坛子最好的,还有三坛子中不溜的。咱们吃的这个是最好的。”
    她的原则,最好的一定要留给自家吃。
    柴文道却道:“嫂娘,咱们以后吃那不好的,把好的全都留着吧。”
    “留着干嘛?哦,卖到酒楼去?”高媛以为他想的是这个。
    柴文道却摇头:“不是,先留着。若是能留到冬天,可以拿来当年礼送人。”
    高媛笑:“留到冬天是没问题,不过咱们在这儿才认识几个人啊?还要送年礼。呃,给谁送年礼啊?这玩意儿怎么送啊?”
    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东西啊,她最熟悉的年礼是《红楼梦》里那张著名的长单子,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语文老师痛心疾首地说过,这一长单子说明了封建社会地主阶级对农民阶级的压榨剥削来着。
    柴文道振振有词:“嫂娘不是认识很多厨房的人吗?酒楼掌柜那里也是认识的,这些都是要送些年礼的。也不必多,就咱们腌的这个香椿芽是正好的。大冬天的,是个稀罕东西呢,少一些也无妨。”
    高媛想了想,觉得还是听这个三头身的小孩子的:“成,那咱们以后就不吃好的了,你们就凑合着吃那坛子差的吧。都留着,到时候送出去。”
    果然是个老鬼,未雨绸缪就跟本性似的,比她想的都长远。
    很快,她就感受到了未雨绸缪的好处,不是说机遇只垂青有准备的头脑吗?在她的准备下,在柴文道的提醒下,这个机遇很快就到了。
    北关城的盛夏,再热也比京城凉爽许多,又是一年之中难得的和平季节,朝廷若是派御史巡视什么的,往往就选在这个时候。范俊丰作为一名资历不深的底层官员,自然是需要陪着长官干活儿的,不但陪着,有的时候还被委以重任。无他,谁让他是京城人呢?对从京城来的人总是相对了解一些的不是?
    这回来巡视的御史就是个京城的,年龄不大,在督察院的资历也不深。老御史们都不愿意到这个地方来,油水跟南边没法儿比啊,就这么被派来了。
    资历不深的人,年龄往往就不大,这个御史出身清流世家,也不过就是二十几岁。翰林院出来之后的第一份差事就是这个,自己正打算摩拳擦掌地干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谁知道到了北关之后,看到的和自己想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这个北关城,它是武官当家的。
    大夏朝和很多历史上的朝代一样,文官地位高于武官,谁让人家能说会道呢?只知道动拳头的武官就显得很没有文化素质。没文化就会受歧视,文人骂起人来最狠,脸上笑眯眯,一张嘴说出来拐弯抹角地骂你祖宗八代,你还不知道,乐呵呵地鼓掌说人家说得好,憋屈不憋屈?糟心不糟心?
    所以呢,大夏的武官对所有的文官就横看竖看都不顺眼。全国那么多城池,也就是不到一成的边关城池是掌握在武官手里的,文官到了这里,就得夹起尾巴做人。
    年轻的御史正是踌躇满志的时候,怎么会把这个潜规则放在眼里?昂首挺胸地进了北关城,被拒绝了之后,出离愤怒了。
    怎么着?军营你不让我进,你凭什么?我是代天子巡视的御史,必须进!
    守门的官兵阴沉着一张脸,蒲扇般的大手伸出去,一推就是好几步远:“去,去,一边儿去。你谁啊?军营就想随便进?再啰嗦,就把你抓起来捆上。”
    御史怒气冲冲地掏出自己的鱼符来举着:“看见没?我是朝廷御史,御史!”
    官兵瞪大眼睛:“我不识字,不认识!”
    所谓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御史就是遇到了这么个不讲理的大头兵,满腹诗书也不能让他通过官兵的拳头,得以进入军营。
    御史怒气冲冲地往回走,他老母亲的,回去换上官服再来。
    他随身就带着一个小厮,本想出人意料地先到军营来摸摸底,搞个微服私访掌握第一手资料,到时候好趁机肃清北关吏治,谁知道出师不利,头一场仗就败北了。
    御史只好带着小厮往回走,呃,为了微服私访,他们主仆俩是徒步而来的。
    从北关城门到卫所军营,赶马车觉不出什么,走路还真挺累的。他又是个文人,平时最大的体力劳动就是从官衙门口到自己的朝房,一年中最大的体力劳动就是大朝会上站上一两个时辰,中间还可以休息,今天这个活动量吧,就有些大。
    刚进了林子没多久,又气又累的,御史就走不动了,坐在路边的树墩子上休息。该死的北关城,就连个树墩子都不好找,那些人砍树都是连根刨的,真是涸泽而渔杀鸡取卵,不可理喻!
    小厮倒是背着个水囊,见他累的不行,把水囊递过去:“公子,你喝点儿水。”
    御史狠狠地灌了两大口:“哼,我定参他!”
    也不知道说的是谁,小厮知道自家公子正在气头上,也不敢多问,只在一旁拿袖子给他扇着风。
    主仆俩歇了许久,这才跌跌撞撞地往前走。走路就是这样,要是太累了歇着,越歇越没力气。等俩人觉得腿脚好多了,时间都快正午了。
    小厮哭丧着脸道:“公子,咱们须快些了,咱没带干粮啊。”
    本来以为会被远接高迎地进军营,大鱼大肉地吃一顿的啊,哪里知道会在这荒山野岭吃灰呢?
    御史咬牙坚持,继续往前挪步子。又走了小半个时辰,小厮高兴地喊了起来:“前头有人,有车!”
    太好了,可以有车坐了。
    主仆俩加快了脚步,小厮还怕人家跑了,老远就喊:“车夫,车夫。”
    高媛正把柴往车上放呢,夏天的柴太湿,要提前很多天砍下才能晾干。要是赶上下雨,那就更惨。若不是她有空间在,厨房里早就不得不烧上湿柴了。
    郭嫂子对她能够始终提供充足的干柴特别满意,往年夏天总有些日子是要烧湿柴的,弄的饭菜半生不熟不说,厨房里乌烟瘴气的,连人都待不住。
    听到有人喊她,高媛回头望去,只见一个年轻公子被个小厮搀着,正跌跌撞撞地往这边赶呢。她下意识地往他们身后看,没有人追啊,连只狗都没有。这俩人这么着急干什么?
    小厮见她站着不动,心中大喜,急忙对她深施一礼:“这位大嫂,能不能搭我们公子一路?嗯,你是要回城的吧?”
    高媛明白了,这是走累了啊。
    “回城,回城。”高媛把车上的柴挪了挪,在车尾挪出一个地方来,还拿树枝子扫了扫。
    “就是我这车破了些,两位别嫌弃。”
    御史见那车倒还干净,也顾不得许多了,道了谢,就坐了上去。
    小厮还想步行跟着,高媛道:“小哥儿,你也上去坐吧。别看我这马老,力气可不小,你坐上去,没问题的。”
    小厮这才坐上去,两个人再瘦,加起来也得有二百斤,都在车尾坐着,车头便翘了起来。
    高媛急忙把车头压了压,自己坐在车头,把车的平衡稳定住了,吆喝一声,老马慢吞吞地往回走。今天分量重,时间还早,不着急。
    出于礼貌,小厮跟高媛搭讪:“大嫂,你这柴是要拉回城里卖的吗?”
    高媛也乐得有人作伴:“不卖,我是范家的下人,砍了柴自家烧的。”
    御史就问:“哪个范家?”
    “就是在卫所里做经历的范将军家,从京城肃国公府里出来的。”高媛回答。
    御史恍然大悟,终于想起来自己在这里还是有个熟人的。有熟人就好办事啊,御史高兴了,迅速就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你家主人可在家?”
    高媛如实回答:“这个我可不知道,我就是个杂役,不知道主人家的事情呢。”
    御史有些失望,不过能找到范俊丰家的下人,就能找到范俊丰的家啊。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到他家蹭饭去!
    小厮也很高兴:“公子,没想到能遇到范公子家的人,咱们去他家吧?”
    他们一到北关城就直奔卫所了,连行李都还放在客栈呢,不是个事儿啊。
    御史便点头应了。小厮直接对高媛道:“大嫂,我们公子和范公子是熟识,你带我们回去如何?”
    若是碰上一个土著,或者柴文道也在这里,可能人家就要多考虑些,可高媛不懂这些,哪里知道现在的做客之道,那是要提前下帖子约时间的,只有那些极为熟悉的,才会这么不管不顾地就上门。
    御史和范俊丰的关系还真不错,正儿八经地坐在一起喝过酒斗过诗的,谁让范俊丰投胎好,家里女性长辈都是出身书香世家的呢?
    高媛就这么拉着两个路上捡来的人回了家,路上听说人家还没吃午饭呢,还把自己带的俩肉包子给了俩人暂时充饥。
    “我自己包的,手艺不好,公子莫怪。”她还有些不好意思,自从发现用包饺子的方法也可以包包子之后,她就懒得再去学那个圆圆的形状了,包子褶太难捏了。
    御史主仆很是不嫌弃,肚子饿极了,就是块干馒头也是美味,更何况高媛包的包子就是形状另类了些,味道还是相当不错的。
    小厮咬了一口,就惊讶地问:“这是什么馅儿的?真好吃。”
    高媛乐呵呵地道:“大葱肉馅儿的,小哥儿觉得好吃啊?”
    小厮不断点头:“嗯,真好吃,比我以前吃的大葱肉馅儿的都好吃。”
    高媛很高兴,这里头她可是加了自己做的黄豆酱的,能得到外人的评价,看来是真好吃。
    “那你就多吃些,我这里还有呢。”
    高媛还真的有,她空间里存了十来个呢,空间存放食物,能比外头更久一些,她早就习惯了把食物都存在空间里了,只拿了几个出来在家里,给俩孩子当午饭吃。
    为了掩盖自己的秘密,在柴文道的建议之下,她现在出门总要带个篮子,上面蒙着白布。谁也不知道篮子里头装的是什么,想吃什么,从篮子里拿就是。
    御史自持身份不好意思再要,小厮却不在乎这个,高媛更是热情,见他们吃完了,扭头又递过俩过去。
    小厮道谢接了,转手递给自家公子一个,接着吃。
    御史从来没有这样的经历,坐着一辆老马拉的破车上,和一堆柴草挤做一堆,和自家小厮一人一个肉包子大吃特吃,这肉包子还是别人家一个砍柴的杂役做的、给的。
    真是有辱斯文啊有辱斯文,御史心里感叹着,又咬了一大口包子,这包子真好吃,也不知道放了什么进去。
    等看到城门,俩人也吃饱了,就是没吃饱,御史也坚决不吃了。荒郊野外的权宜之计也就罢了,让他在大街上坐着柴车吃包子?还是杀了他比较痛快。
    怕人看见,他还拿袖子掩了脸,生怕被人看见,一直到马车进了范府的门,才把袖子放下来。
    高媛自然是要走侧门的。御史下了车,小厮拍拍他身上的灰尘,俩人再次道了谢,绕出侧门,回到正门外,扣门,做客。
    御史背着双手站在大门外,仰头四十五度角,衣袂飘飘,丰神俊秀,果真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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